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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.07.14 新闻来源:转载 浏览次数: | ||||||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“两取消两降低”相关政策,为合理调整电价结构,释放输配电价改革红利,近日,江苏省物价局下发通知,决定自7月1日期,调整工商业销售电价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。此举每年可为我省工商企业减少电费支出约71亿元,为燃煤发电企业增加收入约53亿元。 我省决定从7月1日起,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实施输配电价改革,降低我省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1.83分。测算下来,每年可为我省工商企业减少电费支出约71亿。 据陈总测算后,我公司每月可减少支付约8万元用电费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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